百色一男子获刑4年,只因传播这些信息…

2024-07-04 15:55:55班腾

广西反邪教网百色7月4日讯(通讯员 班腾)2024年3月1日,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庭一审依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被告人黄某志,男,1972年9月26日出生,壮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黄某志在快手、抖音平台注册账号,并制作涉“法L功”视频通过其账号散布,之后因视频内容涉及违规被依法封禁。黄某志为博人眼球和吸收更多的粉丝,在明知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更换手机号注册快手、抖音账号继续散布涉“法L功”视频,先后散布了含“法L功”内容的视频41部(含图片2张),播放量达85350次,转发量达299次。此外,黄某志还下载某翻墙软件和观看外网讨论“法L功”内容的视频,并通过“法L功”追随者微信好友“雪影”转发的链接浏览关于抨击国家体制、社会、人权,攻击共产党的文章和视频。经核查,黄某志在快手、抖音平台发布涉“法L功”视频点击量超过5万人次,对社会造成极大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志利用快手、抖音平台传播涉“法L功”邪教视频、图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影响极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