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的思维控制(下)

2023-09-21

(接上文)《“法轮功”的思维控制(上)》

四、以“通读”“重在悟”“内部交流”强化“法轮功”思维

(一)“通读”

“通读”,按照李洪志的意思,就是接受“法”,而不要用“常人”的眼光细究语法不通、前后矛盾等。李洪志说:“我们不要学一段,停下来,开始大家议论议论,再来一段,再议论议论,这不好,要大量的通读”(《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不要挑着看。最忌讳的就是第一次看《转法轮》的人,抱着人的观念衡量法:噢,这个地方讲得好,那个地方好像是我有点怀疑。那么整本书他都会白看,什么都得不到,这太可惜了”(《美国东部法会讲法》);“精读之意与我对学法的要求有很大差异……精读之意对于‘学法’起了严重干扰,今后一定要注意此问题的严重性”(《纠正》)。

为此,习练者只能反复通读、不能精读、不能议论、不用多想。避免习练者通过研读、争论来识破其歪理邪说荒谬性的所有可能,从而让习练者只能接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控制。陕西原“法轮功”习练者陈斌醒悟后说:“李洪志不许习练者因对大法的理解不同而发生争论,彻底避免习练者通过争论,识破‘法轮大法’谬误的一切可能……进而批评对‘大法’有疑惑的人,犯了‘知识分子学大法的通病,好抠字眼’。这就把人类认识真理的重要途径——较真,从习练者的思想中彻底铲除掉了。”

(二)“重在悟”

李洪志说:“道魔同传,同在一世,真真假假重在悟”(《悟》);“人自己干坏事掉到迷中来了,就是在迷中悟着修”(《转法轮》);“人修炼,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悟,在迷中修”(《转法轮卷二》);“问:师父说什么就信什么、不再更深的多想,这种状态对吗?答:神看一定会认为这人太好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也就是说,所谓“悟”就是凡事都要听李洪志的,“师父说什么就信什么”,不能有自己的思维,“不再更深的多想”,直至悟到认同师父的歪理邪说、顺从师父的一切要求。至此,李洪志通过“悟”把习练者的思维限制在了顺从李洪志的思维模式当中,而在“法轮功”的相对封闭的框框里,不断强化“法轮功”的思维。

(三)“内部交流”

内部交流就是“法轮功”习练者之间的交流。

李洪志之所以强调要加强内部交流,目的就是为了在习练者的交流中同化“法轮功”的思维。因为人人都有从众心理,在一个群体里人希望自己的思想与观点能得到他人的认同。李洪志就利用了心理学的这一原理,让习练者在修炼“法轮功”的特殊群体里,不断地去掉自己与他人相悖的思想。而在这个特殊群体里,习练者往往夸大“练功”的良好体验,在相互交流中,能够使没有“练功”体验的人通过听“修得层次高”的习练者的所谓“练功”体验,扭曲他们的思维,把正常思维下不能认可的虚幻,当成“法轮功”思维下的可能与真实。

五、“以法为师”控制习练者的思维

李洪志为什么要让习练者“以法为师”,表面看来,李洪志不是搞教主崇拜,而是让习练者以“法”作为修炼的准则,的确很民主。实际上分析李洪志的“法”的内容、来源以及“以法为师”的内涵,就会明白李洪志“以法为师”的用意了。

那么什么是法呢?李洪志对此说得很清楚:“我有几本书,还有录音带,录像带,你从中会发现,你看过、听过一遍以后,隔一段时间再看、再听,保证对你还有指导作用。你也在不断的提高着自己,不断的对你有指导作用,这就是法”(《转法轮》)。

也就是说李洪志讲的歪理邪说就是“法”,那么,从李洪志解释的“法”的内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法”的来源是师父李洪志,“以法为师”实际就是以李洪志为“师”。

而师父是什么人呢?李洪志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本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八岁时修炼圆满”,“十二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一九七二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一九七四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小传》中又称:“李洪志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李洪志在多次讲法中还自称是“宇宙主佛”,“有无数的法身”,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处不在。

这么“神通广大”的师父,即使不规定“以法为师”,也很少有胆大的习练者敢违抗其旨意的。但是,师父李洪志还是具体规定了“以法为师”的内涵:师父是唯一的。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反复强调:“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做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确立了李洪志独一无二的地位,为“以法为师”规定了基本准则,那就是在“法轮功”这个群体里只能听命于李洪志。

对师父要绝对尊重,师父的话只能引用,不能当成自己的话。李洪志说:“也不允许像我这种形式传功,不准采取我这样的大报告的形式来讲法,你讲不了法……不允许你用我的原话当成你的话讲,否则,就是盗法行为。你只能用我的原话讲,加上老师是怎么讲的,书上是怎么写的,只能这样去谈”(《转法轮》)。这样,通过引用李洪志的话,习练者只能背诵李洪志的“法”,而按李洪志以前的要求,不能精读、不能议论、不能细想,只能通读、机械地背诵,从而抹杀了习练者的正常思考。

不尊重师父要被销毁。李洪志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对“有的人提出:‘我们不用尊重师父了,我们只要遵照法就行了,以法为师’”的现象,大动肝火:“还有的学员,就像我前面讲的我自己的情况,个别学员认不清因此而不敬师父,开始敢谈论法有多高、我这个当师父的如何如何”;“我看到了你们的心和你们可怕的走向。”并威胁说:“如果你们要是对师父不尊敬的话,按照宇宙的理讲那是错的,那么旧势力就会因此而钻空子毁掉你们”;“你对我好与坏,我根本就不会在意,可是呢,旧势力它们会在这一难中毁掉你们哪。”这进一步表明了,“以法为师”实质就是绝对听从李洪志的安排。所以说,“以法为师”实质上是“以李洪志为师”,从而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不断接受“法轮功”灌输的单一的歪理邪说,在歪理邪说的催眠下,习练者就会失去正常的思维能力,成为李洪志精神控制的傀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李洪志跟其他邪教教主一样,也是通过改变习练者的思维方式、思维习惯、思维内容,达到完全控制习练者的最终目的,使得“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之下,丧失自我,产生了异常的心理和行为。(完)

参考文献

[1] 张洪林.谈“法轮功”的迷魂洗脑.

[2] 黄朝宾.对“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心理学分析.

[3] 邰启扬.操纵:生活中的类催眠现象[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节选自《“法轮功”精神控制透视》第二章“法轮功”精神控制的主要内容)